问:我要改造变更特种设备,都需要什么材料?答:需要一下材料。包括:(1)特种设备改造完成后,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提交原使用登记证、重新填写的使用登记表(一式两份)、改造质量证明资料以及改造监督检验证书(需要监督检验的),申请变更登记,领取新的使用登记证。登记机关应当在原使用登记证和原使用登记表上作注销标记。(2)原使用登记证和使用登记表遗失、损毁而无法提供的,办理改造变更时,使用单位或者产权单位应出具遗失、损毁的自我声明;方可办理变更登记。